自2023年8月1日起,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充電寶實施強制3C認證。今年6月以來,國產充電寶經歷下架、召回、暫停3C認證等風波事件之后,工信部已于10月及11月多次組織召開《移動電源安全技術規范》征求意見稿研討會。
新舊標準區別:
1、整機標識與安全防護
舊標準:僅標注品牌、型號、容量等基礎信息,無材料體系、使用年限等標識;防護聚焦外殼阻燃、抗跌落等基礎被動防護,未要求主動監測功能。
新標準:強制標注電池材料體系(如磷酸鐵鋰需明確組分)、生產日期(× 年 × 月 × 日格式)、建議安全使用年限及代工廠全稱;需配備智能化管理系統,實現過充、過放、短路、過溫四重監測,異常時需 “不起火、不爆炸、不破裂、不漏液”,部分場景要求 10 秒內斷電。
2、線路板要求
舊標準:僅滿足基礎充放電電路功能,無極端環境適配要求,未強制配備狀態顯示或智能調節功能。
新標準:線路板需通過 -40℃至 85℃極端環境測試 ,采用雙層絕緣設計(單層破損后仍維持絕緣);強制配備狀態顯示裝置(LCD 屏或聯網 App),實時展示電池健康度、循環次數;系統需具備充放電流動態管理、過溫保護等智能調節能力。
3、電芯要求
舊標準:無電芯材料限制,允許使用梯次利用電池;熱濫用測試為 130℃/30 分鐘,過充電壓為規定電壓的 1.2 倍,未要求針刺、擠壓等物理破壞測試。
新標準:明確禁止使用梯次利用電池,未限定三元鋰電池,但對正負極材料指標嚴格管控(如正極水分 / 殘堿含量、負極磁性物質 / 鐵元素含量);熱濫用測試升級為 135℃/60 分鐘,過充電壓提至 1.4 倍,電芯需通過針刺、擠壓測試且 “不起火、不爆炸”。
4、認證與抽檢規則
舊標準:3C 認證為上市準入門檻,通過后抽檢頻次低,未明確批次級監管要求。
新標準:3C 認證作為基礎要求,新增每批次產品需經指定實驗室抽檢,不合格批次需召回;檢測全程視頻記錄,飛行檢查比例提升,違規企業面臨最高銷售額 20% 罰款,3C 證書可暫停 / 撤銷。
5、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
舊標準:未涉及老化后安全評估,對生產過程無強制規范,僅關注成品基礎安全。
新標準:新增老化安全評估(含循環后鋰枝晶析出測試),確保全壽命周期安全;覆蓋原材料、生產工藝、組裝全鏈路標準,如隔膜需滿足拉伸強度、穿刺強度等明確指標,從源頭管控風險。
注:舊標準指GB 31241-2022,新標準為(《移動電源安全技術規范》征求意見稿);
實施日期:新標準發布時間尚未確定,按照慣例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后的過渡期一般為6至12個月。按發布征求意見稿時間來看,預計發布時間為2026年6月左右。
原有3C認證充電寶是否可以使用:按照我國現有政策和法規,對于消費者已經購買的已經獲得CCC認證的移動電源產品,新標準發布后將不受影響,消費者可以繼續持有和使用。
總體看來,充電寶新標準對于電芯廠家安全技術要求提高,對于充電寶廠商準入門檻也大大提高,對于消費者來講安全也更加有保障。